钢结构公司钢结构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,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分部(子分部)工程.江苏钢结构分项工程应按上述程序和组织进行相应的验收,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同时以施工单位的身份,派出钢结构公司相应人的员参加验收。
根据“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”法律规定,在分包工程进行验收检验时,总包单位相应人员参加是必要的,总包参加人员应对验收内容负责;淮安钢结构分包单位对施工质量和验收内容负责,同时在检验合格后,有责任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钢结构公司总包单位,待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时,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,体现分包单位除对总包单位负责外,亦应对建设单位钢结构公司负责的精神,尽管双方无合同关系。